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,提升住宅小区治理水平,新余市近期出台了《新余市物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业主、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进行了详细划分,明确了各方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,旨在构建和谐、有序的居住环境。
《办法》首先强调了业主的权利与责任。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,业主享有对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和收益的权利,同时应履行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、遵守管理规约等义务。《办法》还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,通过业主大会行使决策权,共同维护小区整体利益。
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的重要组织,《办法》明确了其职责范围。业委会应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,监督物业服务的履行情况,并协调处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。同时,业委会需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,确保事务公开透明,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与参与权。
对于物业服务企业,《办法》细化了其服务标准与责任。物业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保、保洁、绿化维护、设施维修等基础服务,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,及时响应业主需求。《办法》还要求物业企业定期公示服务内容与费用收支情况,接受业主和业委会的监督,以提升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。
《办法》还就应急管理、老旧小区改造、公共收益分配等热点问题作出规定,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化、人性化。新余市相关部门表示,将加强《办法》的宣传与执行,通过培训、检查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地,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总体来看,新余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出台,不仅厘清了业主、业委会和物业三方的权责关系,还为解决物业管理中的常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。这一举措有望提升小区治理效率,增强居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,为城市建设注入新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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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0-30 02:24:14